石家莊高新區關于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的實施方案
為進一步優化高新區創新創業環境,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,推動高新技術企業成為創造新技術、開發新產品、培育新業態和提供新供給的生力軍,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,促進全區產業轉型升級,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。
一、總體要求
以高新企業為核心、高新產品為關鍵、高新技術為支撐,大力營造創新創業生態環境,培育壯大高新技術企業集群,引領支撐我區產業升級和經濟轉型。到2020年,全區培育高新技術企業400家以上;重點依托高新技術企業,實施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專項和重點研發項目,支持開發高新技術產品1000個以上;實現高新技術產業產值2000億元以上,占工業總產值比例達到70%以上。
二、培育措施
(一) 實施高新技術企業“后備培育工程”。組織企業申報高企后備企業,引導創新資源和創新服務向入庫的后備企業集聚,推動后備企業向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發展,促進企業增加研發投入、組建研發機構、掌握核心技術、獲取知識產權,努力成為研發實力強、成長性高的創新型企業。充分利用“河北省高新技術后備企業培育云服務平臺”,為入庫的后備企業匹配專家團隊、開辟云服務空間。針對后備企業創建高新技術企業的薄弱環節,按照“一企一策”的原則開展針對性的幫扶指導。每年推薦“河北省高新技術后備培育企業庫”入庫培育企業80家以上。
(二)實施高新技術企業“引鳳”行動。搶抓京津冀協同發展機遇,研究制定高新技術企業招商工作方案,積極與京津知名高校、科研院所和高新技術企業開展合作,對接京津轉移項目和外溢資源,引進一批在行業內具有引領帶動作用的高新技術企業,打造高新技術企業集群。增加引進企業科技評價指標,提高引進企業的技術門檻。爭取每年從京津引進高新技術企業10家以上。
(三)實施高新技術企業“壯大”行動。全面落實相關支持政策,推動高新技術企業跨界融合與聯合并購,打造形成一批“有塊頭、有品牌、有后勁”的高新技術企業集群。按照“技術+資本”協同發展理念,通過“政府扶持+市場驅動+金融支撐”,構建有利于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產業生態環境,完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,培育壯大一批高新技術企業。爭取每年培育上市掛牌企業10家以上,科技小巨人企業20家以上。
(四)強化政策引導和支持。發揮政策導向作用,大力推進《石家莊高新區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計劃(2016-2018)》,認真落實國家、省、市以及我區的各種支持科技創新的優惠政策,加大對新認定高企的獎勵力度,解決企業申報高企熱情不高、發展不規范等問題。
(五)發揮各類創新載體的作用。以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為依托,充分利用其科技型中小企業集聚特點,大力開展高新技術創新創業活動,采取創業輔導、項目支持、創投引導等方式,加大孵化培育力度,推動人才向企業集聚、服務向企業集結、政策向企業集成,培育發展一批前景好、成長性強的科技型企業。
(六)完善中介機構輔導服務。著力健全科技服務體系,打造一批知識產權、成果轉化、財務管理、稅務管理、科技金融等優秀中介服務機構。鼓勵他們對高企后備入庫企業進行一對一的培訓和全方位輔導,為企業在研發費用輔助賬設置、知識產權創造和受讓、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,提供專業服務,使企業按高企標準規范化發展。
三、優惠政策
(一)對首次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,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助。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3萬元補助,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10000元補助。
(二)對重新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(2008年以來曾經通過高企認定的),一次性給予5萬元補助。
(三)對從區外整體遷移(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九條所述)到我區,并能按照我國現行科技統計報表制度要求真實準確報送本單位R&D經費投入情況的高新技術企業,一次性給予企業50萬元補助。
(四)對于符合以下條件的中介服務機構,每服務1家企業初次通過高企認定,給予1萬元獎勵。每家機構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20萬元。中介服務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:
1、已在區科技局備案(備案辦法另行制定)。
2、為企業提供高企認定咨詢、高企申報材料制作咨詢的中介服務機構(不包括僅提供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)。
(五)區級以上孵化器、加速器、眾創空間每年新認定1家高新技術企業,獎勵孵化器、加速器、眾創空間3萬元;新認定1家科技型中小企業,獎勵孵化器、眾創空間1000元。
(六)高新技術企業、高新技術后備培育入庫企業優先申報國家、省市及高新區各類科技計劃項目。
四、此方案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,執行期三年。與區現有政策支持內容有重復的,按從高不重復原則支持。
五、此方案由高新區科技局負責解釋。
石家莊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
2017年8月18日印發